主页 > 苹果版imtoken钱包官网 > 比特币与人民币兑换交易的合约是否无效? 比特币仲裁撤案首例!|公司法权威解读

比特币与人民币兑换交易的合约是否无效? 比特币仲裁撤案首例!|公司法权威解读

苹果版imtoken钱包官网 2023-01-18 11:10:48

今日推送文章,并授权文章作者在公众号发布原创文章。 转载请在公众号显着位置注明作者和出处。 我们将不断创新文章内容,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司法实用文章。 转载请直接联系责任编辑。

比特币与人民币兑换交易的合约是否无效? 比特币仲裁第一案撤案!

裁判要点

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支付交易,实际上扰乱了金融秩序比特币和人民币汇率,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仲裁裁决支持该交易的,应当予以撤销。

案例简介

1、2017年12月2日,云丝企业与高哲宇、李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云丝企业将其持有的吉克斯公司5%的股权以约定的价格转让给高哲宇、李斌。以 55 万元的价格委托高哲宇管理个人数字货币资产。 高哲宇尚未偿还李斌的相关资产和收益。 基于数字货币资产产生的收益,李斌同意代表高哲宇向云丝路企业支付30万元股权转让款。 高哲宇直接向云思公路企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25万元。 高哲宇将李斌委托其理财的所有货币资产(20.13比特币、50比特现金、12.66比特钻石)分三期归还至李斌的电子钱包。 协议签订后,高哲宇未履行合同义务。

比特币汇率查询_比特币汇率api_比特币和人民币汇率

2、2017年12月2日,云丝路企业、李斌根据与高哲宇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主要诉求为:将云丝企业持有的Jix公司5%股权变更至高哲宇名下,高哲宇向云丝企业支付25万元收购股权,高哲宇返还数字货币资产20.13 BTC(比特币)给李斌、50 BCH(比特币现金)、12.66 BCD(比特币钻石)等值493158.40美元的资产及利息,高哲宇向李斌支付违约金10万元。

3、经审理,仲裁庭作出(2018)深聚笔字第64号仲裁裁决书(以下简称“仲裁裁决书”),裁定云四路企业持有的吉克斯公司5%股权变更高哲宇名下 高哲宇支付25万元转让云丝路企业股权; 高哲宇支付给李斌401,780美元(按人民币裁决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 高哲宇向李斌支付违约金10万元。

4、2018年9月29日,高哲宇向深圳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主要原因有: 1.仲裁裁决违反公共利益; 2.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的; 3.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4.仲裁送达程序不合法。

5、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实质上变相支持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支付交易,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故最终裁定撤销深仲裁委(2018)深仲裁字第64号仲裁裁决。

裁判积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一。

比特币汇率查询_比特币和人民币汇率_比特币汇率api

本案中,李斌委托高哲宇对个人数字货币资产进行理财。 双方约定,高哲宇将李斌委托其理财的所有货币资产(20.13比特币、50比特币现金、12.66比特钻石)分三期归还至李斌的电子钱包。 但李斌的仲裁请求是高哲宇将等值的美元数字货币资产返还给李斌,而不是将货币资产返还给李斌的电子钱包。 也就是说,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理财产品返还形式为比特币,但仲裁裁决支持李斌要求将数字货币兑换成美元,实质上支持了支付和交易比特币和变相的法定货币之间。 这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 )认为,比特币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和使用,这显然违背了它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和使用的精神,这实际上扰乱了金融秩序,违背了公共利益。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仲裁裁决应当撤销。 因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64号仲裁裁决。

实践经验总结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庆林律师、李书律师专业律师团队对本文涉及的大量法律问题进行了处理和分析,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办理了大量案件也总结了办案经验出版了《云亭法律实务系列丛书》,本文节选自丛书。 这套丛书的作者都是战斗在北京云庭律师事务所第一线的专业律师比特币和人民币汇率,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套丛书的选题和行文风格主要立足于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力图从实践的需要出发,针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

1、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 如果当事人同意返还比特币,但在诉讼或仲裁请求中要求返还相应数量的货币,则实际上是有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实现比特币与货币的兑换。 这一要求显然违反了比特币不能作为流通货币使用的规定。 根据规定,不应支持该请求。

2.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主要是指仲裁裁决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违背社会良好风俗,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等,应当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应当予以裁定。由公众享有,不同于合同当事人。 利益。 因此,如果仲裁裁决仅涉及合同双方的利益,而不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通常很难以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予以撤销。

(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用和分析的案例不属于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不具有约束力。同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鉴于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件的细节千差万别,本文判决意见不得直接引用。北京云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案件的判决书进行梳理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视角,并不代表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文判决的认可和支持,并不意味着法院必然引用或引用。处理类似案件时的判断规则。)

比特币汇率api_比特币和人民币汇率_比特币汇率查询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举证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

(二)裁决标的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比特币和人民币汇率_比特币汇率api_比特币汇率查询

(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裁决公正性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案件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比特币汇率api_比特币汇率查询_比特币和人民币汇率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法院判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本案系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应当进行复审。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涉案仲裁裁决是否侵犯社会公共利益。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明确规定,比特币具有没有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重申了上述规定。 同时,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作为中央对手方的代币或“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上述文件实质上禁止比特币的赎回、交易和流通,炒作比特币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金融秩序,影响金融稳定。 涉案仲裁判决高哲宇向李斌赔偿等值比特币的美元,而后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实质上支持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支付交易,与《仲裁法》精神不符。上述文件并侵犯了公共利益。 , 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申请人高哲宇提出的其他申请理由,本院不予审查。

案例来源

高哲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深中院(2018)粤03民第719号】